今年法網第四輪出局之后,已經有傳聞說,一家贊助李娜的某知名國際品牌去年底與李娜合同到期后并沒有續約,原因是他們認為李娜年紀太大了,覺得 “不看好李娜未來的走勢”。今年下半年,將會有更多贊助商和李娜的合作到期。除非在即將開始的溫布爾頓網球公開賽和奧運會上,李娜能再創輝煌,否則贊助商 的撤退會比當年的追捧更為迅速。
在商言商,就事論事,狀態下滑勢必影響李娜的商業價值。曾經多次進入過“全球年收入最高的100位運動員”排行榜的姚明,在退役之后也只能與這個榜單無緣。姚明之后好歹有李娜,而李娜之后,還有誰有可能進入這個榜單呢?
目前看來,答案是“NO”。細看這份排行榜,運動員來自11項運動:拳擊、高爾夫、籃球、足球、網球、F1……沒有乒乓球!沒有羽毛球!沒有跳 水!沒有體操!是的,我們的“奧運優勢項目”統統與之無緣。就算你再拿多少個“N連冠”,就算你包攬這些項目的所有冠亞軍,就算你是“夢之隊”,論賺錢你 還是比不過人家。在我們的體制框架中,可能家鄉政府會獎勵你套房子,可能會被有關部門評選為“優秀青年”,可能退役之后能當個公務員,但一旦走到“唯利是 圖”的商業界,一旦瞄準更廣闊的“國際市場”,商人們會斤斤計較地給出最現實的答案。
在福布斯官網“全球年收入最高的100位運動員”排行榜的新聞下,一位網友留言問:“為什么相比其他運動,籃球選手獲得更多贊助?”作者科爾 特·巴登豪森回復說,“籃球和足球運動員主要是依靠耐克和阿迪達斯這些運動鞋品牌的贊助。而這兩項運動是跨越國界的,所以耐克在中國也可以選擇勒布朗·詹 姆斯和科比做代言,相比之下棒球選手德瑞克·基特就不適合了。”
由此可以理解,為什么排行榜中有30位足球運動員,數量占據各類運動項目之最,同時也擁有13位籃球運動員。因為他們的成就與名氣是全球通用的,就像黃金,人人都愛。所以雖然歐洲杯的比賽在中國都是半夜,但無法阻擋球迷白天黑夜顛倒著看;雖然NBA聯賽是在美國打得熱火朝天,但毫不影響那些球星跨越太平洋(601099,股吧)撈金無數。
如果將體育比作商品,中國恐怕是處在貿易逆差的情況下。足球、籃球和網球等運動備受全球市場青睞,但國貨質量不高,競爭力低下。同時由于國內需 求旺盛,只能依賴大量進口。而我們能提供的優質產品,卻只能在奧運會這樣的大型綜合展銷會上才有機會為國爭光。但這種出口的機會比較少,且由于造價和運輸 等成本過高,往往只是賠本賺吆喝。
如今之計,顯然是要轉變思路,調整產業結構。過去我們過于重視展銷會,卻忽略與國際市場接軌,沉迷在“天朝上國”的幻想中。現在應該放下身段,加大對受歡迎、賺錢多產品的生產線的投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與文化生活的需要。否則,我們只有數著自己的金牌,看別人數著自己的錢。